(一)摸底排查,掌握老旧电梯安全状况。
各地应高度重视电梯老化可能带来的安全问题和社会反响,及早对本地区在用电梯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老旧电梯的数量、分布和安全状况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二)及早行动,开展老旧电梯更新技术和措施的研究。
各地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及早开展老旧电梯安全状况分析和评估,鼓励电梯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和检验机构开展老旧电梯安全性能和节能性能改进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做好技术准备。
(三)加强协调,建立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工作机制。
各地应积极向当地政府报告老旧电梯安全状况,通过地方立法、政府发文等方式,明确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责任部门,畅通资金来源渠道,尤其对产权关系不清的老旧住宅,要争取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建立财政、住建、质监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机制。各地质监部门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中,要积极发挥技术和管理优势,在电梯安全评估、技术改进措施等方面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五、建立三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电梯应急救援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直接影响群众的满意度和媒体的反应。要加快建立以使用单位为主体、维保单位为主力、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电梯三方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强化电梯使用单位应急救援的主体责任。
使用单位是电梯应急救援的责任主体,也是能够最快反应和实施救援的组织。使用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电梯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时督促并配合维保单位按照要求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要确保电梯轿厢内紧急报警装置的有效性,在发生困人等故障时,要第一时间通知维保单位,并在专业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前,对受困人员进行安抚。
(二)提高维保单位应急救援能力。
电梯维保单位是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根据维保电梯分布合理布置救援网络,制定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专业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装备,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救援能力。维保单位接到电梯故障报警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故障电梯使用现场,安全解救被困人员,并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消除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