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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曲阜鲁国故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曲阜鲁国故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1〕993号)


山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鲁国故城保护总体规划的请示》(鲁文物[2010]13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曲阜鲁国故城保护规划》和你局意见。
  二、该规划尚需进行以下方面的修改和完善:
  (一)应补充说明规划的编制背景和复杂性特征,明确规划指导思想和目标,坚持曲阜鲁国故城及其环境整体保护的原则,结合《曲阜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曲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更大范围内统筹考虑曲阜鲁国故城的保护、管理、研究和利用等问题,并应注意与规划范围内的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相协调。
  (二)应进一步细化现状评估,明确各时期遗存的保存现状和叠压关系,科学统计各类地下遗存被现代建筑占压的范围和遗址破坏情况。
  (三)应根据自然地形地貌特征重新调整保护区划边界,并根据实际建设控制强度分类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区划划定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保护区划管理规定应符合《文物保护法》相关要求,并应针对各级、各类保护区划制定如建筑密度、高度、色彩等更为具体的控制指标;保护区划统一管理规定中应明确涉及《曲阜市城市总体规划》相关内容的管理协调关系,以及与规划范围内世界文化遗产、其他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具体管理协调内容。
  (五)遗址本体保护应结合考古工作成果以现状保护为主,并根据保护、展示需求合理确定保护方式;城壕和排水道的清淤、修复、拓宽应有考古依据,并应统筹考虑城市水系布局,联合当地水利部门制定专项方案。
  (六)展示规划应结合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分期明确展示目标、结构、内容、方式和路线,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划定开放展示区域,近期可以城墙、宫殿区和部分地上遗存的保护展示为重点,并根据考古工作成果和实际情况科学选择展示方式,在遗址保存现状明确前暂不考虑覆罩展示内容。
  (七)遗址博物馆应结合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统筹考虑,不宜纳入孔子博物馆,其选址应与展示与管理规划相协调;其功能应结合遗址博物馆、考古研究基地、文物标本库、考古遗址公园管理等;其建设规模不宜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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