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负债项目的清查评估
负债审查的重点是应付账款是否充分提足,各项负债是否真实合规。
(一)各项存款。1.对重要的存款实行函证。2.清查存款种类及余额,分类登记造册。
(二)同业存放与同业拆入。1.就同业拆入资金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实行独立函证。2.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确认拆入行为的有效性及账务的准确牲。3.评价拆入行为的合规性。4.联社辖内调剂的单独反映。
(三)应付账款,包括存款应付利息、同业拆入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1.存款应付利息的计算。计提范围包括活期储蓄、活期存款、定期储蓄、定期存款等各项存款。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提至基准日(或20日)。应付利息可按逐笔积数法、分档汇总计算法、按固定付息率计提法三种方法核算。采取后两种方法的,计提金额不得少于按逐笔积数法的应付利息金额。
2.拆入资金应付利息按拆借合同记载的金额、利率计算,并与拆出方进行函证核对。对核对不符合的,应查实处理。
3.长期借款应付利息按合同利率计提。
(四)其他应付款。
1、审查应付款项债权人的真实性,查清应付款项的性质,审核科目核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准确性。债权人不真实的应查明债务的来源。对应该支付但未入账的应付款项,作相应调增。
2、在清产核资中按政策规定补提的款项,应说明政策依据,并附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
(五)应交税金、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利润等其他负债。
1.主要是对账务准确性进行清查,并对照相关制度核实计提是否准确。
2.股东分红在应付利润中予以提取。
四、所有者权益项目的清查评估
对所有者权益的清查。包括实收资本(股本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含法定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公益金)、未分配利润等。当资产负债评估发生变动时,账面所有者权益会相应发生调整。调整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即为评估后的净资产。
(一)实收资本与股本金。
1.实收资本为农村信用社结转1993年前各项基金形成的公共积累,评估后应作为公共积累,转到盈余公积处理,不保留作为合作银行股本。
2.股本金为农村信用社股东缴纳的货币资金。(1)确认股东身份的合法性,审查是否存在存款化股金。(2)确认股东的入股金额、入股时间及入股方式。(3)查清历次股权变更的时间、金额及入股价格。
(二)资本公积。审查资本公积形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核实金额。
(三)盈余公积。
1.按历次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审核法定盈余公积及一般盈余公积的形成及使用,正确计算法定盈余公积及一般盈余公积的余额。
2.对历年提取的公益金,应按当地、当时统一规定的比例进行审查,提取不足的应予补足。
(四)未分配利润。
1.资产负债清查评估过程中对损益进行增减,相应影响本年利润的,相应调整本科目。
2.按分红政策提取股金分红,转入应付利润。3.对当年收入费用是否准确、是否充分计提进行财务清查。
五、净资产分配
(一)界定概念
1.净资产:净资产等于整体资产评估确认的所有者权益,为整体资产评估后的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包括股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含:公益金)、未分配利润等项目。其中资产方应已经剔除各项损失、提足损失准备,负债方应已经按权责发生制提足各项应付款项。
2,公共积累:指股金以外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其中含:公益金)、未分配利润等项目。
3.公益金:盈余公积中为职工利益提取的公积金,本质上属于职工,应在所有者权益项目评估时按规定提足。
4.风险准备金:净资产分配时在法定准备金以外提取的损失准备金,属于公积金性质,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盈本公积科目核算。风险准备是针对资产中风险难以准确预计,且没有明确计提依据的风险资产,按审慎要求提取的。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没有固定的比例要求。
(二)净资产分配
1.净资产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各项目全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确认。净资产分配不再调整资产、负债项目。净资产分配的核心意义是调整农村信用社老股东、职工以及合作银行新股东在拟设立合作银行之间的利益。具体分配办法由筹备工作小组提出方案。净资产小于股本总额的,只保留股本金和公益金,对损失挂账应落实弥补化解措施。
2.净资产确认书。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分配工作结束后,由中介机构按《整体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出具《净资产确认书》,由农村信用社、筹备领导小组、中介机构三方签章确认。主要内容:(1)账面所有者权益构成;(2)评估确认的净资产构成,与账面所有者权益有调整的,说明调整原因;(3)净资产分配项目,有股金增值的,增值比例;(4)期后重大影响事项;如政策扶持措施注入资金等。
在清产核资确认的净资产之后,即清产核资基准日后,有国家扶持政策或者地方扶持政策到位的。在筹备工作小组出具的《净资产分配意见》中的净资产分配项目后,单列一段说明扶持政策的项目和金额;以及对净资产的影响。
3.净资产分配的内容与顺序:
(1)按农村信用社股本1:1留下原股金。
(2)按清查确认值留下公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