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审议通过部门设置、职责分工及主要管理制度的决议;
(3)选举董事长的决议;
(4)聘任行长、副行长、财务负责人、信贷及审计(稽核)负责人的决议。
3.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的决议。
4.监事会决议:
(1)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2)选举监事长的决议。
各项决议应符合规范的法律程序。决议书应有决议编号、实到代表人数以及代表的投票权与股份数(农村合作银行为代表的投票权、农村商业银行为代表的股份数)和应到股东代表人数(代表的投票权或股份数)及实到代表人数占应到代表人数(代表的投资权或股份数)的比例、决议的赞成、反对和弃权票数(股份数)及比例。
股东大会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的,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签名,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或由公证部门出具公证书)。采取记名投票方式的,由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签字。股东代表签到名册及授权委托书存放于申请单位;由律师或公证人员审查,不作为申请材料上报。
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监事)签名。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由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签名。
5.法律意见书。
律师对股东大会代表产生的过程及合法性、股东大会召开程序、股东决议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合法性,表决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见证,发表意见。附见证律师资质证书与律师事务所执照。
(五)董事会成员名单、高管人员名单一览表。
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拟任职务、董事代表的股权类别。
(六)监事会成员名单一览表及简历。
(七)职能部门设置、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职责方案。组织结构图。
(八)分支机构名称及主要负责人名单。
(九)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及名单。包括人员数量、从事金融工作时间、学历和所学专业。
(十)公司治理及内部主要管理制度办法。其内容包括:
“三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下专门委员会职责、财务管理办法、人事劳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安全保卫管理办法和信贷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办法。
(十一)经营发展规划。
要求对照商业银行监管标准,“明确目标、认清差距、做好规划、稳步提高”,详细阐述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规划、财务发展规划、风险管理规划以及转换经营机制等四部分内容:1、业务发展规划包括目标市场、发展战略、农业贷款比例、存贷规模、市场份额、金融创新、资产组合。2、财务发展规划包括盈利能力、收入结构、利润总额、利润分配方案、分红计划。3、风险管理规划包括加强内部控制、对各类风险的预测及评价、风险控制策略、风险控制目标(如不良贷款三年下降目标、新增不良贷款控制指标、资本充足率三年达标规划、实施五级分类方案、专项准备提取方案等),4、转换经营机制。逐步完善法人治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高管人员及普通员工素质、信息披露。经营发展规划要求以真实数据为基础,计算当前各项经营指标,提出的措施应切实可行并能逐年检验评估。
(十二)开办外汇、银行卡业务和增加外汇资本金批复文件的复印件;没有开办的予以说明。
(十三)银监分局或银监局对农村合作银行筹备工作小组关于农业贷款比例监管目标的文件;农村商业银行应在开业申请、章程及业务发展规划中明确支农贷款比例。
(十四)法人总部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十五)公安、消防部门对法人总部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和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十六)筹建批复的复印件。
(十七)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验资报告。在内容段应包括对法人股东投资资格的特殊审验内容。
2.附件:
附件(一),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汇总表,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法人股东投资资格一览表(逐笔列示净资产比例、权益性投资比例、两年盈利状况、归还银行贷款等要素)、法人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要有住所和企业法人代码)、最大十户自然人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自然人股东投资情况分类汇总表(自然人名册不需要上报银监会人验资事项说明)。
附件(二),持有注册资本5%及以上股东基本情况说明及近两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附件(三),验资机构和验资人员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附件(四),法人股东入股凭证复印件。
(十八)筹备工作小组关于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要对照《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
六条、第
七条、第
八条和第
九条所规定的相关条件逐人说明审核意见,需个案审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详细说明具体原因和情况)。
(十九)拟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1.任职资格申请表(申请表中内容要如实填列,并加盖申请人和受理机关公章);
2.对拟任人的品行、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综合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