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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至2005)年>打击盗版软件工作安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软件侵权盗版行为不仅严重侵犯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软件开发的巨额投资无法回收,大大挫伤软件开发者开发软件的积极性,严重阻碍我国软件产业乃至整个信息产业的发展,而且还扰乱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损害我国的国际声誉。因此,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加快实现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打击软件侵权盗版的重大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各类软件侵权盗版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和有效的治理。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至2005年)》,坚持版权保护工作服从和服务于软件产业的发展,坚决打击各种软件侵权盗版行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

  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是:坚决打击软件侵权盗版活动,继续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打击软件侵权盗版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标本兼治,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遏制软件侵权盗版猖獗的势头,建立公平有序的软件市场经济秩序,努力实现软件版权保护社会环境的根本好转。

  三、治理措施和实施方案
  针对当前存在的各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软件侵权盗版现象,版权、信息产业、公安、工商部门要加强合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局面。主要措施如下:

  1、版权、公安、工商部门加大对非法制作、销售领域的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方面各级版权部门要在工商部门的配合下,定期清查市场,尤其对于制作或销售盗版软件比较严重的地区,要加大清查的力度。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另一方面,积极查处案件,特别是对大案要案的查处,要追根溯源,深挖窝点,对于制作盗版软件的违法分子给予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各级版权、信息产业部门每年要以销售硬件的企业和提供系统集成服务的企业为重点,针对软件预装领域开展专项治理。要确定治理的具体范围和成效指标,有步骤地解决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未经授权,擅自预装软件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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