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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至2005)年>打击盗版软件工作安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至2005)年〉打击盗版软件工作安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权联[200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信息产业厅(局)、公安厅(局)、工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2]47号)精神,按照今年2月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科技部、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外经贸部、教育部、国家版权局九部门联合召开"贯彻落实《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至2005年)》工作会议"的要求,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后,联合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至2005年)〉打击盗版软件工作安排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国家版权局
信息产业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总局
二00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贯彻落实《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至2005)年》打击盗版软件工作安排的实施方案

  软件是智力和知识密集型产品,软件产业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和核心,对我国经济建设和信息化进程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在"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方针指导下,根据国务院《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至2005年)》工作安排,各级版权、信息产业、公安、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软件盗版的专项整治,逐步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充分认识打击盗版软件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打击盗版软件的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国软件保护的环境还未得到根本性改善,软件盗版现象在国内还普遍存在,有的地区甚至十分严重。软件盗版行为屡禁不止,已经成为制约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当前我国软件盗版主要反映在非法制作、销售盗版软件光盘;计算机硬件服务商非法预装软件,企业用户擅自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以及利用网络非法传播软件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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