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新上证综指的公告
本所将于2006年第一个交易日正式发布新上证综指(编制方法附后),指数简称为新综指,指数代码000017,基日为2005年12月30日,基点为1000点。
2005年12月20日
附:
新上证综指编制方案
一、指数名称及代码
指数名称为新上证综指,简称为新综指;指数代码为000017。
二、基日、基期与基点
新上证综指以2005年12月30日为基日,以该日所有样本股票的总市值为基期,基点1000点。
三、样本选取
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沪市上市公司股票。
四、指数计算
新上证综指采用派许加权方法,以样本股的发行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 =(报告期成份股的总市值/基期)×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 = ∑(市价×发行股数)。
五、指数的修正
(一) 修正公式
新上证综指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
当成份股名单发生变化或成份股的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或成份股的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的市值/原除 数=修正后的市值/新除数
其中,修正后的市值 = 修正前的市值 + 新增(减)市值;
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二) 需要修正的几种情况
1.新样本股入选 -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在实施后第二个交易日纳入指数。
2.新上市 -凡有成份股新上市,上市后第一个交易日计入指数。
3 .除息 -凡有成份股除息(分红派息),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4.除权 -凡有成份股送股或配股,在成份股的除权基准日前修正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