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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签署新版CA数字证书法律文件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签署新版CA数字证书法律文件的通知
(上证会字〔2004〕16号 2004年3月10日)


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上证所网站会籍业务流程处理系统已试运行一年,效果良好。为进一步保证业务信息的安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近期将为会籍业务流程处理系统用户签发新版CA数字证书。现将有关签署法律文件及发放新版CA数字证书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可登陆www.sse.com.cn会员公司专区,下载阅读《CnSCA数字证书运作声明》、《CnSCA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和《CnSCA数字证书申请表(机构类)》,对《CnSCA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根据公司现况核对填写《CnSCA数字证书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二、请各单位于3月10日-3月31日将盖章后的《CnSCA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和《CnSCA数字证书申请表》正本送达信息公司(邮寄或专人送达方式均可)。信息公司将据此为各单位制作新版CA数字证书,并通知用户前来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三、作为提高各方业务处理效率的配套支持,信息公司对会籍业务流程处理系统用户免收CA数字证书介质费和年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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