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二)挂钩试点的规模控制和管理,通过下达一定数量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周转指标(以下简称挂钩周转指标)来进行。挂钩周转指标专项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面积规模控制,并在规定时间内用拆旧地块复垦出来的耕地面积归还,归还的耕地面积数不得少于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

  (三)挂钩试点工作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1、以规划控制建新拆旧规模,引导城乡用地布局、结构调整;

  2、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建新拆旧年度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

  3、以项目区实施为核心,实行行政辖区和项目区建新拆旧双层审批、考核和管理;

  4、以制度改革、机制创新为基础,促进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5、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6、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

  (四)挂钩试点工作主要任务是:深入分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基础条件、发展潜力和制约因素;研究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思路、原则和方法;积极探索相关的政策、机制和激励措施;研究提出挂钩工作的组织方式、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监管手段,为全面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五)挂钩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1、开展挂钩试点地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专项调查,分析试点地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潜力和可行性;

  2、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探索实行挂钩周转试点区域的规划思路、原则、方法,立足优化城乡用地结构,结合用途管制分区,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

  3、依据规划,按照建新与拆旧必须挂钩联动的原则, 统筹安排项目区,在同一项目区内落实拆旧地块与建新地块;

  4、研究制定挂钩周转指标的使用管理办法,包括挂钩周转指标的规模、使用范围、运行周期、归还办法、监控措施等;

  5、提出项目区实施管理措施,包括项目区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检查监督、成果验收等;

  6、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土地产权研究,探索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制度;

  7、研究提出促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经济机制和政策措施;

  8、研究项目区土地整理所涉及的土地确权登记的内容、程序、方法等。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