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在竞价交易系统推出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四批)(发布日期:2010年11月8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8日)废止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在竞价交易系统推出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通知
(上证债字〔2005〕5号)


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国债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高国债市场的运作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实施细则》,我所将于2005年记账式(二期)国债上市日起,在竞价交易系统推出国债买断式回购业务。届时,所有买断式回购挂牌品种将同时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交易。请各会员单位积极做好技术准备,注意买断式回购到期和未到期余额的变化,建立完善相关风险控制机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