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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考评方法
基础标准
加分标准
说明事项
自评
得分
考核
26
积极参加公益事业,捐资助学、助残、救灾等。
共3分
查看捐资凭证。
事务所捐资助学、助残、救灾,或参加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得3分。
事务所设立专门奖学金加1分。独资捐助建立希望小学的加2分。
27
按规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向当地司法厅(局)了解事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情况,查看收案登记表及收费凭证。
02-03年专职律师达到人均1件得3分。不足人均1件的,全所办理援助案件达到 10-19件的计1分,不到10件的不得分。
28
辅助人员与专职律师的比例不低于50%
共2分
查看事务所人员名册,实地查看是否有辅助人员。
辅助人员与专职律师的比例低于50%的不得分。
比例高于50%,每增加20%,加1分。
律师助理也属辅助人员范围。
合 计
初评意见
所在地律师协会(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评定意见
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