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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赋予黑龙江省部分公司进出口经营权的批复

  附件:如文

附件一
         赋予现汇进出口经营权的10家公司名单

  1、黑龙江省商业对外贸易公司
  2、黑龙江省国际贸易经济发展公司
  3、黑龙江省海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4、牡丹江市轻工纺织品公司
  5、黑龙江省商办工业总公司
  6、绥芬河市对外贸易公司
  7、黑龙江省新时代公司
  8、黑龙江省龙宁经济贸易总公司
  9、黑龙江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10、绥芬河万通经济贸易公司

附件二

      赋予对原苏东国家现汇进出口经营权的12家公司名单

  1、黑龙江对外贸易开发公司
  2、黑龙江省玄苑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3、松花江地区对外贸易公司
  4、黑龙江省轻工对外贸易公司
  5、牡丹江市对外贸易公司
  6、富锦市边境经济贸易公司
  7、黑龙江省机械工业供销总公司
  8、黑龙江省双龙对外贸易公司
  9、同江边境经济贸易公司
  10、黑龙江省北方农企对外贸易公司
  11、黑河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12、黑龙江国际博览中心

附件三

     赋予对原苏东国家易货贸易进出口经营权的24家公司名单

  1、黑龙江省二轻集体企业联社
  2、黑龙江汽车工业贸易公司
  3、黑龙江省商业服务中心
  4、黑龙江省大远贸易公司
  5、黑龙江省光远经济贸易公司
  6、黑龙江省中药联营总公司
  7、黑龙江省纺织工业贸易公司
  8、黑龙江省建材经济贸易公司
  9、黑龙江粮食经济贸易公司
  10、哈尔滨铭亚贸易公司
  11、东宁外运经济贸易公司
  12、东宁县宏达经济贸易公司
  13、东宁县三江贸易公司
  14、同江市长城经济贸易公司
  15、鸡西市边境经济贸易公司
  16、伊春市边境贸易公司
  17、穆棱县边境贸易公司
  18、黑河龙法经济贸易总公司
  19、黑河龙港经济贸易公司
  20、双鸭山市边境经济贸易公司
  21、绥化地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总公司
  22、虎林县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23、绥芬河市兴利经济贸易公司
  24、绥芬河市兴合经济贸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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