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房管司、房改办关于新海苑广泉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配售过程中购房贷款购房款交纳存储及资金证明问题的通知

  (1)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一寸免冠照片各两张;
  (3)借款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包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A4纸复印件各两份);
  (4)借款申请人配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包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A4纸复印件各两份);
  (5)借款申请人的婚姻证明(视情况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等)(A4纸复印件两份);
  (6)借款申请人购买腾出旧房的买卖合同(提供原件一本及A4纸复印件一份);
  (7)借款申请人购买的腾出旧房的原产权证(A4纸复印件两份);
  (8)借款申请人购买腾出旧房的交款发票或收据(A4纸复印件两份);
  (9)借款申请人腾出的旧房的买卖合同(A4纸复印件两份);
  (10)借款申请人工作及收入情况证明(提供原件一式两份);
  (11)借款申请人配偶工作及收入情况证明(提供原件一式两份);
  (12)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书(提供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若该职工购买的腾出旧房尚未办妥产权证的,须提供原产权单位大产权证、腾出该旧房的职工的原购房合同及原交纳全部房价款的收据或发票(A4纸复印件两份);若该职工购买的腾出旧房的原产权属外单位的,还须提供原产权单位同意的证明文件(示范文本见附件1)。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2.审批申请
  资金中心对收到的借款申请或贴息申请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各单位,由各单位将批准的贷款金额、期限或贴息额度、期限通知借款申请人。
  3.签订合同
  单位与资金中心预约上门服务时间,落实集中签订合同的场所,并负责届时组织召集申请人。在约定时间,由资金中心与北京市商业银行、建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网点、保险公司一起,上门集中办理签订借款合同或贴息合同的相关手续,同时办理投保手续,收取保费。签订合同时,借款人及其配偶须同时到场并携带本人名章,若因特殊情况,借款人或配偶无法到场的,可授权对方代签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但须提供双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办理贴息贷款需要签订的文件为:
  (1)北京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一式四份
  (2)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合同一式三份
  (3)北京市商业银行京卡申请表一份
  (4)按时还款承诺书一份
  (5)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一份
  (6)关于办理抵押登记的国内公证申请表一份
  (7)公证处接谈笔录一份
  (8)抵押登记申请书一份
  (9)抵押物清单一份
  (10)投保单一式三份
  (11)办理手续需要填写的其他文件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签订的文件为:
  (1)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房产抵押)一式五份
  (2)房屋所有权证收押合同一式四份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