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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保险业务外汇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的通知
注:1、分局在填写此表时,应包括辖内保险公司经总局核准向分局报备和经分局核准的结售汇业务情况。
2、如保险公司实际结售汇情况与核准的不符,应在备注栏中记录。
附件4:
年库存凭证登记簿
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时间
季初库存
入库
领用
季末库存
保管人签字
备注
正本
副本
正本
副本
正本
副本
正本
副本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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