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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拨付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拨付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
(财农[2008]390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你厅(局)关于申请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请示收悉。为支持你省(区、市)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现拨付你省(区、市)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万元,用于购买救灾柴油、化肥、种子、种苗以及恢复畜牧业生产的补助。请列入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19“灾害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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