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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关于印发《管理咨询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能准确分析、判断、把握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满意的管理咨询项目建议书;

  (二)按照有效控制咨询项目进度和质量的要求,制定管理咨询项目工作计划;

  (三)综合运用调查、统计、分析等诊断方法,确定管理咨询项目重点;

  (四)根据客户需要,制定相应管理咨询项目方案,并提交管理咨询报告书;

  (五)培训、指导客户实施管理咨询项目方案,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方案内容;

  (六)跟踪管理咨询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效果评估,撰写管理咨询项目总结;

  (七)组织开展管理咨询人员业务培训活动。

第四章 登记

  第十六条 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管理。

  第十七条 中国企业联合会负责登记的具体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管理咨询师登记情况,并为用人单位提供管理咨询专业人员信息服务。

  第十八条 在管理咨询业务活动中,因违反职业道德或提供管理咨询项目方案发生错误,对企业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中国企业联合会取消登记,收回职业水平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通过考试取得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和本人专业背景聘任经济师或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条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地区的专业人员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

  外籍人员申请参加管理咨询师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的管理咨询人员职业水平评价等机构,在开展管理咨询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过程中,因工作失误,使专业人员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赔偿,并可向有关责任人追偿。

  第二十二条 经批准的管理咨询人员职业水平评价等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不履行工作职责,监督不力,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违纪违规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其主管单位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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