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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十、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知识3个科目采用笔答方式进行,专业实践能力科目原则上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不具备人机对话考试条件的地区可采用笔答方式进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各地提供人机对话考试的试题,该科目考试可在6月1日至7月1日之间完成。

  十一、考试报名要求统一使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各地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将报名人员信息和专业实践能力科目考试的情况送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各地人事、卫生部门要严格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切实做好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二○○五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01      药学
  002      中药学
  003      护理学
  004      口腔医学技术
  005      放射医学技术
  006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07      病理学技术
  008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09      营养
  010      理化检验技术
  011      微生物检验技术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12      药学
  013      中药学
  014      护理学
  015      中医护理学
  016      口腔医学技术
  017      放射医学技术
  018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19      病理学技术
  020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21      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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