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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海南震宇光盘有限公司报废并更新只读类光盘复制生产线的批复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海南震宇光盘有限公司报废并更新只读类光盘复制生产线的批复
(2006年7月18日 新出印[2006]742号)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你厅琼文出[2006]71号文收悉。
  经研究,同意海南震宇光盘有限公司报废由我署2004年批准该企业向中国银行购买的原南京达利激光音影有限公司的1条只读类光盘复制生产线,同时进口1条(2个头)只读类光盘复制生产线,用于更新报废的生产线。
  请按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号、2005年第1号)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待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符合条件,该企业生产线方可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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