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基础建设不断完善。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地档案部门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了业务标准,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北京、山东、湖北、浙江、广东、广西、四川、甘肃、新疆等省、区、市,几年来陆续制定出台了本辖区内乡镇机关档案工作规范、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河南新乡、新疆昌吉、山东济南、江西新余等地加强建章立制、完善业务规范,结合实际制定了农村《归档文件整理分类大纲》、《文书档案归档的基本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以及会计、科技、声像等档案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适应村级档案管理特点的规章制度,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提高了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为强化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各地档案部门通过目标管理考评等手段,有力地促进了乡村两级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北京、吉林、浙江、上海、湖南、新疆、广东、甘肃、宁波等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乡镇档案工作实行目标考核管理,不断规范乡镇和村级档案工作。吉林省有2400多个农业科技单位全部建立了档案室,其中近百个单位档案管理达到省级先进水平。截至2007年底,浙江省有1492个乡镇通过省级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达标率为90%;1270个行政村完成规范化档案室建设,其中188个通过省级行政村示范档案室认定。湖南省在有条件的乡镇开展档案工作管理规范化达标活动,目前已有1284个乡镇档案管理上了等级,达标率为59%。新疆自治区在138个乡镇开展档案工作等级评定,其中,阿克苏市、库车县、拜城县所辖乡镇全部达到自治区级的先进标准。广东省20265个行政村全部建立档案工作,1288个镇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到省二级以上标准。甘肃全省1600多个乡镇有600多个乡镇达到了省级管理标准。四川省有2660个乡镇档案工作通过规范化管理等级评审,达标率为58.73%。通过制度规范、目标管理,各地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基础建设不断得到完善。
(三)村级档案管理水平普遍提高。
村级组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主体,强化村级组织的档案管理水平是各级档案部门的工作重点。为提高村级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浙江省实施了“农村档案信息化建设工程”,统一组织开发了“浙江省行政村档案管理系统”,全省已有4693个行政村安装使用省档案局免费提供的档案管理软件。黑龙江省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列入全省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专项目标,作为对市地档案工作的考核内容。安徽省全力探索档案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机制和新途径,在全省组织开展“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并在凤阳县小岗村建起了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村档案馆。青岛市在推行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提出档案向农民开放,在每个试点村设立供农民查阅档案和已公开现行文件的场所,建立村务公开档案专题目录,设立“档案开放日”,为农民群众提供查阅服务,促进了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有效管理。
各级档案部门在为村级建档争取专项资金方面探索了多种有效的新途径。湖北鄂州市和安徽铜陵市都对乡、村两级档案部门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每年市财政设立10万元专项资金,对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的乡、村档案部门给予奖励。湖南怀化中方县铜湾镇通过“村档镇管村用”模式,将全镇的村级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全部移交镇档案室统一保管和提供利用,不但使村级建档率达到100%,而且由镇政府确定了一名专职档案员,除按月发放档案岗位津贴,每年还安排1500余元档案业务经费。湖北省宜都市整合多项资金来源,加大了对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投入力度。近年来,在市、乡、村三级累计投入档案建设经费达到400多万元,极大地改善了行政村档案设施设备,保障了村级档案事业的快速发展。
(四)一批重要的涉农档案资料得到及时收集和有效利用。
为建设新农村服务是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和重要内容。各地档案部门抓住各级领导和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加大对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农村宅基地、林权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产品生产与销售、产权流动、农村社保、农民技术培训、农民健康体检等方面档案的管理力度,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大连市档案局把接收二轮土地承包合同进馆工作,作为对区县档案工作考核的重点进行了部署,经过努力,全市涉农区县签订的25万多份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已全部进馆,并统一编制检索目录,免费提供利用。天津各个区县的土地承包(延包)档案全部实现了规范化管理,北辰区档案馆还将保管的9个镇5万多户的土地承包(延包)合同全部录入计算机,实现了馆中心、镇分中心、村服务点三级信息资源共享。浙江省各级档案馆已将上个世纪80年代初的山林“三定”档案接收进馆,在此次山林延包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共接待查阅档案达5万余人次、提供档案利用15万多卷。目前全省共整理归档此次山林延包档案15万多卷,其中,已移交各级国家档案馆的有41843卷,全省共录入山林延包档案计算机条目165.3万条。安徽省的一些县(市、区)档案馆已开始接收林改档案进馆,黄山区档案馆接收纸质林改档案3万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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