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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收支非现场监管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监管对象

指标内容

监管目的

数据来源

具体方法

企 业

5.出口核销

企业在货物出口后是否及时、足额地收回货款,是否存在逃汇

(1)出口收汇核销率

出口收汇核报系统

出口收汇核销率=已核销金额/应核销金额

  其中:应收汇核销额=应核销日期在考核期内的所有应核销出口额的和-差额备查金额;已核销额=应核销日期在考核期内的所有已核销出口额的和-非正常差额之和-差额备查金额 

  计算并监测该指标的同比和环比变化趋势

(2)出口收汇逾期未核销率

出口收汇核报系统

出口收汇逾期未核销率=应核销日期在最近12个月的逾期未核销额/应核销日期在最近12个月的出口额

  计算并监测该指标的同比和环比变化趋势

6.进口核销

企业在进口付汇后是否及时、足额地收到货物,是否存在套汇、骗汇

(1)到货报审率

进口付汇核销系统

到货报审率=(考核期内企业付汇总金额-企业缺报金额)/考核期内企业付汇总金额

  计算并监测该指标的同比和环比变化趋势



监管对象

指标内容

监管目的

数据来源

具体方法

企 业

(2)逾期未到货率

进口付汇核销系统

逾期未到货率=考核期内逾期未到货额/考核期内企业付汇总金额

  计算并监测该指标的同比和环比变化趋势

7.收付汇大户监测指标(追踪大户情况)

对收付汇大户的收付汇异常变动情况进行监测。

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

追踪企业数量(x的取值范围)取决于分支局所辖地区的经济情况及分支局监管人员的数量

(1)涉外收入前x位占比

报告期前x位涉外收入之和/报告期涉外收入总额

监测该指标的同比和环比变化趋势

(2)出口收汇前x位占比

报告期前x位出口收汇之和/报告期出口收汇总额

监测该指标的同比和环比变化趋势

(3)服务贸易收汇前x位占比

报告期前x位服务贸易收汇之和/报告期服务贸易收汇总额

监测该指标的同比和环比变化趋势

(4)对外付汇前x位占比

报告期前x位对外付汇之和/报告期对外付汇总额

监测该指标的同比和环比变化趋势

(5)贸易进口付汇前x位占比

报告期前x位贸易进口付汇之和/报告期贸易进口付汇总额

监测该指标的同比和环比变化趋势

监管对象

指标内容

监管目的

数据来源

具体方法

企 业

(6)服务贸易付汇前x位占比

报告期前x位服务贸易付汇之和/报告期服务贸易付汇总额

监测该指标的同比和环比变化趋势

8.收付汇波动指标(追踪异常情况)

对增减速度最快的前n位单个主体进行监测,主要分析收付汇的异常变动情况,从而发现一些逃套汇的线索,也可同时对前n位主体的加权平均增减速度情况进行监测

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

追踪企业数量(n和y的取值范围)取决于分支局所辖地区的经济情况及分支局监管人员的数量

(1)涉外收入增长最快的第n位增速

(报告期增长第n位主体涉外收入-上期该主体涉外收入)/上期该主体涉外收入

  监测该指标的同比和环比变化趋势

(2)涉外收入下降最快的第y位增速

(报告期下降第y位主体涉外收入-上期该主体涉外收入)/上期该主体涉外收入

  监测该指标的同比和环比变化趋势

(3)出口收汇增长最快的第n位增速

(报告期增长第n位主体出口收汇-上期该主体出口收汇)/上期该主体出口收汇

  监测该指标的同比和环比变化趋势

(4)出口收汇下降最快的第y位增速

(报告期下降第y位主体出口收汇-上期该主体出口收汇)/上期该主体出口收汇

  监测该指标的同比和环比变化趋势

监管对象

指标内容

监管目的

数据来源

具体方法

企 业

(5)对外付汇增长最快的第n位增速

(报告期增长第n位主体对外付汇-上期该主体对外付汇)/上期该主体对外付汇

  监测该指标的同比和环比变化趋势

(6)对外付汇下降最快的第y位增速

(报告期下降第y位主体对外付汇-上期该主体对外付汇)/上期该主体对外付汇

  监测该指标的同比和环比变化趋势

(7)贸易进口付汇增长最快的第n位增速

(报告期增长第n位主体贸易进口付汇-上期该主体贸易进口付汇)/上期该主体贸易进口付汇

  监测该指标的同比和环比变化趋势

(8)贸易进口付汇下降最快的第y位增速

(报告期下降第y位主体贸易进口付汇-上期该主体贸易进口付汇)/上期该主体贸易进口付汇

  监测该指标的同比和环比变化趋势

个 人

(二)个人外汇收支交易合规性监管指标

1.境内居民个人购汇

居民个人购汇的合规性(居民个人购汇是否合理,是否有洗钱和资本外逃行为)

1.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信息系统;

2.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

核对相关数据信息

*2.居民个人外汇收支

*(1)外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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