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6件议案提出的4项立法项目,建议通过制定行政法规解决所提出的问题,暂不进行专门立法或修改有关法律
4.关于制定农业
保险法的议案3件。国务院已将制定农业保险条例列入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并已就条例草案两次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目前正在进行草案的研究、论证和修改工作。鉴于国务院即将出台农业保险条例,建议暂不制定农业
保险法,待条例实施一段时间,条件成熟后再行立法。
5.关于制定农药法的议案1件。目前,农业部已着手进行
农药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建议修订时充分考虑代表议案提出的建议,目前可以暂不制定农药法,待新修改的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一段时间,条件成熟后再行立法。
6.关于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的议案1件。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抓紧进行试点工作的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可先行制定行政法规,为今后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做好准备。
7.关于修改
渔业法明确养殖权的议案1件。目前,农业部正在研究修改
渔业法实施细则,拟于今年年底前提请国务院审议。建议暂不修改
渔业法,可以在修改
渔业法实施细则时充实渔业权保护的内容。
四、8件议案提出的6项立法项目,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所提出的问题,建议暂不进行专门立法或修改有关法律
8.关于制定集体土地流转法的议案1件。
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了具体规定,农业部也发布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具体要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仲裁法已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初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规定比较完备。另外,国土资源部正在研究
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和征地制度改革问题。建议暂不专门制定集体土地流转法。
9.关于修改
农业法的议案1件。
农业法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方面的基本法,主要是规定总的法律原则和规范,体现纲领性和原则性,不宜对各涉农事项均作出具体规定,建议不作修改。代表议案提出的问题,可以通过制定农业投入、农业保险等配套法律法规予以解决。
10.关于修改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议案2件。代表议案提出的问题,有的可以通过法律解释或者配套立法解决,有的属于法律的理解和认识问题,建议暂不对
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