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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关于印发《聋儿早期康复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四、各级各类聋儿早期康复教育机构应为聋儿提供健康、丰富、优化的生活环境、活动环境和聆听学语环境,在有效地促进其听觉、言语能力获得康复、发展的同时,满足他(她)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她)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生活经验和学习经验。
  五、聋儿早期康复教育应确保聋儿家长的知情权,充分尊重聋儿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引导、指导、团结聋儿家长,鼓励他(她)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康复教学实践,共同形成康复教育合力。
  六、聋儿早期康复教育应充分尊重聋儿的人格和权利,依据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探索、发现和尊重聋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在保证聋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前提下,充分重视个别差异,科学地满足聋儿个体的特殊教育需要,促进每个聋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第二部分 康复教育内容与要求


  聋儿早期康复的教育内容应是在充分而科学的小儿康复听力学诊断的基础上,家长或监护人知情选择的前提条件下,依据聋儿个体可接受的、适宜的康复方式、手段或途径而制定的,以培建和发展语言能力为核心,兼顾并整合健康、社会、科学、艺术等相关领域的内容,具有全面性和启蒙性,有效地促进聋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和技能的发展。
  一、健康
  (一)目标
  1.减少耳病影响,保障身体健康,在生活、学习中情绪安定、愉快;
  2.生活、卫生、用耳和用嗓习惯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3.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用耳、用嗓常识,学习保护助听设备和自己;
  4.喜欢参加适宜的体育活动,动作协调、灵活。
  (二)内容与要求
  1.实行健康晨检、助听晨检,逐步建立聋儿自我保健意识。
  2.建立良好的师生、伙伴关系,让聋儿在康复学习的生活中感到温暖,心情愉快,形成安全感、信赖感。
  3.与家长积极沟通、相互配合,根据聋儿的需要建立科学的生活常规。培养聋儿良好的饮食、睡眠、盥洗、排泄等生活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
  4.密切结合聋儿的生活和学习进行安全、营养、保健和保护教育,科学地保护好残余听力和发声、构音器官,提高聋儿对助听设备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5.开展丰富多彩的适合聋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专有助听设备配戴专业要求的户外游戏与体育活动,培养聋儿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和习惯,增强体质,提高肌体对环境的适应力。
  6.用聋儿感兴趣的方式和科学的方法发展基本动作,提高动作的协调性、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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