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大对少先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投入,充分发挥青年社团和各种青少年教育阵地的作用,丰富教育手段,扩大教育的覆盖面,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大众传播媒介树立正确的导向。
2.带组织建设,巩固和打牢少先队工作的基础
带组织建设是履行全团带队职责的基础工作。各级团组织对基层少先队组织负有指导的责任。要坚持有利于团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少先队职能的发挥,有利于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有利于少先队事业发展的原则,重视和支持少先队组织在巩固发展上进行探索和创新。各地各类中小学团组织都要发挥带队作用,切实加强少先队大、中、小队建设。适应现代农业的要求和共青团“强乡带村”的工作思路,在加强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的同时,加强农村乡镇中心校的少先队组织建设,发挥其示范作用,牵动村级少先队组织建设。按照有组织、有阵地、有制度的基本要求,让农村学校的中小队活跃起来。根据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趋势,与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相结合,积极探索在农业基地、重点企业、第三产业和特定经济区域建立少先队基层组织,拓展工作平台。在城市社区,要在加强街道团工委建设、配齐配强团干部的同时,加强少先队组织建设,依托团建抓队建,探索少先队由校内向校外广泛拓展,让少年儿童在社区等地方都能找到自己的组织,把少年儿童更有效、更广泛地组织起来。凡是建立团支部的居委会都应建立少先队大、中、小队组织,形成以街道团工委为核心,以热心少年儿童教育的,有时间精力参与社区少先队活动的各方面人士,包括家长、离退休老同志、青年志愿者等为骨干,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的少先队开放、灵活、协调、充满活力的组织网络。适应目前办学模式的发展变化,积极探索在民办等各类非公立学校中建队的方式,总结推广经验,使适龄少年儿童都能加入到队组织中来。中学共青团组织要加强对少先队员入团前的培养教育,帮助中学少先队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的工作。设在团委内的少年工作部门同时是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不能等同于一般业务部门,更不能以任何理由随意撤销或合并。要根据各地机构改革的新情况,建立健全少先队的各级工作机构,保持必要的编制。要加大少年工作干部交流的力度,优化少工干部队伍结构,保持这支队伍的朝气与活力。
3.带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的少先队工作者队伍
带队伍建设是履行全团带队职责的关键环节。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选拔、配备、培训和激励等相关制度和措施,为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全面提高辅导员素质提供重要保证。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0〕37号)要求,与教育部门一道做好辅导员的选配和聘任工作,将热爱少年儿童、熟悉少年儿童工作、作风正派、年富力强的优秀教师选拔到辅导员岗位上来,从源头上保证辅导员队伍的高素质并保持相对稳定。大队辅导员按不低于副教导主任的条件来选拔、配备。各省(区、市)、地(市)团委应设总辅导员,各县(市、区)团委要在本单位或争取在教育部门设总辅导员。县(市、区)、乡(镇)总辅导员工作调动时,在征求上级团委和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后,才能履行解聘手续,并做到随缺随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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