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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青年文化行动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青年文化行动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中青发[2005]12号 2005年3月14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扎实推进团十五大关于加强青年文化建设的部署,充分发挥文化育人的作用,促进青年健康成长,去年以来,中宣部、团中央等七部委共同实施了青年文化行动。各地团组织按照实施青年文化行动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青年文化活动,吸引了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迅速形成了活跃的青年文化建设局面。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青年文化行动深入发展,共青团中央决定对在青年文化行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授予共青团广东省委等10个单位青年文化行动优秀组织奖(见附件)。

  希望各级团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总结经验,继续深入实施好青年文化行动,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青年一代健康成长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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