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全国共有25个省级团委团员总数呈现增长。其中,广东、中央直属机关、上海比2002年增长5%以上;北京、浙江、河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宁夏比2002年增长3%以上;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南、海南、重庆、四川、青海、新疆都有所增长。
二、发展团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03年团的组织统计情况表明,全国发展团员工作基本保持稳定。2003年团员数量首次突破7000万大关,创历史新高。同时,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团组织、团员数量有所下降。近年来,特别是2001年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召开后,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建团率和团员数量稳步增长,但2003年团的组织统计结果显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团组织数量比2002年减少3.5万个,团员数量比2002年减少38万名。这种情况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与社区团组织吸纳一定数量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员有关,但仍需引起各级团组织的高度重视。
2.第二、三产业团员数量、团青比例下降。2003年,第二、三产业团员数量为1259万名,比2002年减少近100万名,团青比例为31.1%,比2002年下降3.1个百分点。其中,第二产业中制造业团员数量减少33.2万名,团青比例下降4.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中社会服务业团员数量减少14.4万名,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团员数量减少24.6万名,团青比例下降9.8个百分点。
3.团组织在流动团员中覆盖不够。据统计,2003年全国流入各地团组织的团员为375万名,流出各地团组织的团员为601万名。这表明近40%的流出团员没有被流入地团组织覆盖,从而造成团员流失。
三、继续做好发展团员工作的要求
1.坚持不懈地抓好发展团员工作,保持团员总数基本稳定。发展团员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团组织要始终把发展团员工作摆在加强团的建设的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措施,常抓不懈。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建带团建,不断深化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内在活力,更好地吸引和凝聚青年,把符合团员条件的青年源源不断地吸收到团组织中来。
2.切实加强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员管理工作。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集中了大量青年,各地要高度重视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采取联合建团、行业建团、公寓建团等多种形式,加大建团力度,增加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团组织的数量。要加强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流动团员的管理工作,按照“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为辅”的原则,及时了解流入团员情况,主动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和身份确认工作,不断扩大团组织对团员的有效组织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