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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要点》和《共青团全国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05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六、加强青年就业服务阵地建设。指导105个全国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重点联系城市建立集人力储备、就业指导、职业介绍、人才开发、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青年就业服务中心,并按照《青年就业服务中心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完善中心职能。为青年就业服务中心培训职业指导师,引入社会资源参与管理,强化青年就业服务中心发展的人才支撑和物质依托。指导基层建立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信息网并与中国青年创业网实现有效链接。从办学方向、硬件设施、师资队伍、教材编印、学员管理等多方面规范青年就业培训基地建设。与劳动保障部门联合成立社区青年就业专业指导机构,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社区青年就业网络组织。

  七、着手建立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的长效机制。推动省、区、市团组织加入政府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规划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建立片区联席制度,强化各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立体组织体系。协调有关部门为青年创业、就业和再就业争取各种优惠政策,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围绕青年在创业、就业和再就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和权益保护问题,采取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舆论支持、维权咨询等方式,为青年提供帮助。筹建联合国青年就业网络中国伙伴办公室并启动相关试点项目,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把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考核各级团组织的一项重要指标,作为团的各种评选表彰的一项重要内容。设立“中国青年创业行动”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奖项,定期表彰工作成绩突出的团组织和团干部。适时进行专项检查,并实行全团通报制度。

共青团全国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05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团中央组织部

  指导全国各级团校(包括以团校为基础建立的各类青年院校)围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大力发展各类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帮助和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

  (一)在完成团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基础上,指导各级团校根据人才市场和青年需求,调整增设若干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大力开展青年职业技术学历教育。年底前专业数量突破100个,在校生规模不低于2万人。

  (二)在开展学历职业教育的同时,指导各地团校积极拓展办学领域,通过在团校基础上建立的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中心),积极引导、满足广大青年的培训需求,注意与有关机构职业技术培训标准的接轨,结合国家和社会实行的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职业教育,为青年掌握劳动技能和成才就业提供服务。2005年各地团校举办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班次不少于600个,覆盖专业不少于80个,培训人数不低于5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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