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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5]43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1991年以来,团中央先后命名了三批共129个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这些教育基地在青少年教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精神,加强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建设,为在新形势下充分发挥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作用、促进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建设发展,团中央决定开展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工作情况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名单附后)。

  二、调查内容

  1.发挥作用的情况。调查各教育基地根据当地实际和自身实际,发挥优势,在教育引导青少年中发挥作用的情况。重点调查坚持公益性原则,面向全体青少年,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促进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的情况。要求内容翔实,重点突出,提供相关实例数据。

  2.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的情况。调查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基地建设和发展的情况,包括党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有关文件政策的颁布,社会多方面的支持,与有关单位共建,新闻媒体的宣传等。要求总结有重要价值的举措,反映各地的积极探索,提炼可推广的经验。

  3.自身建设的情况。调查教育基地加强内部建设,加强教育资源管理和开发,建立健全科学的运行机制,建设高素质的工作者队伍等情况,调查教育基地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要求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致力发展。

  三、调查方式

  各省级团委负责组织实施本地调查工作。先由各基地进行自查,填写调查表(见附件),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求在3000字以上,同时附5张以上照片,欢迎同时提供音像图片图书资料。省级团委进行复查。团中央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查。调查结果将作为考核教育基地工作的基本依据。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省级团委要高度重视这次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调查工作,摆到重要工作日程,落实工作部门,组织专门人员,提供必要支持,认真负责地抓好调查工作。要对调查过程和结果进行把关,保证本地调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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