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07年度“全国青年中心建设
先进县(市、区)”申报表
所在省份: 填表人:
县(市、区)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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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成立青年
中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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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书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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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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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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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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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内
容
| 可附页(不超过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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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
党委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省级
团委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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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申报对象:青年中心建设成效显著的县(市、区)。2.申报条件:(1)对青年中心建设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出台政策措施推动工作,成效显著;(2)所属60%以上的乡镇、100%以上的街道建有青年中心,并能正常有效运转,积极发挥组织青年、服务青年作用;(3)建设了一支稳定高效的青年中心工作骨干队伍;(4)因地制宜开发实施了一批深受青年欢迎、具有实效性和牵动性的服务项目;(5)探索形成了一套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