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成立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烟用材料分技术委员会的通知
(国烟科[2005]250号)
行业各直属单位:
国家烟草专卖局决定成立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烟用材料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烟用材料分标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烟用材料分标委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和《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烟用材料分技术委员会章程》(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烟用材料分标委在工作上接受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国家局有关主管部门的指导。
三、首届烟用材料分标委由27位委员组成(名单见附件2),任期4年。
四、烟用材料分标委秘书处设在中国烟草物资公司,负责日常工作。
五、烟用材料分标委的编号为SAC/TC144/SC8。
六、自本文印发之日起,烟用材料分标委即可开展工作。
国家烟草专卖局
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烟用材料分技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暂行管理办法》和《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烟用材料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烟用材料分标委)是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全标委)的分委员会,烟用材料分标委的工作由全标委领导和协调,并受中国烟草物资公司业务指导,定期向全标委和国家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国家局”)报告。
第三条 烟用材料分标委是烟草行业从事烟用材料技术标准化工作的技术性组织,负责烟草行业烟用材料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四条 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向全标委和国家局提出烟草行业烟用材料技术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