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调整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首次装料许可证条件在役检查方案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8〕108号)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首次装料许可证条件涉及的在役检查方案的请示》(苏核发〔2008〕151号)收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和《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HAF103/01)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调整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首次装料许可证条件涉及的在役检查方案的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具体批准内容如下:
(1)将1号机组1号蒸汽发生器后续检查周期恢复到在役检查大纲规定频度;
(2)在T102大修期间严格按照《T102大修2,3,4号蒸汽发生器检查方案》对1号机组2、3、4号蒸汽发生器传热管实施在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