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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航运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8.高速客运企业:指经营高速客船运输的水路客运企业。
  三、逻辑关系
  1行≥2行 1行≥6行  2行≥3行  2行≥5行  3行≥4行   6行≥7行
  6行≥9行 6行≥10行  7行≥8行

  (二) 国内航运船舶分类统计表

表  号:交水运22表

制表机关: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71号

有效期至:2010年10月



  填报单位:                   200  年  半年

指标名称

序号

船舶数

(艘)

净载重量

(万吨)

载客量

(万客位)

容积

(万立方米)

箱位量

(万TEU)

1

2

3

4

5

船舶总计

1

 

 

 

 

 

一、货运船舶

2

 

 

-

 

 

  1.普通货船

3

 

 

-

-

 

其中:集装箱船

4

 

-

-

-

 

2.散装液体危险品船

5

 

 

-

 

-

二、客运船舶

6

 

 

 

-

-

1.普通客船

7

 

 

 

-

-

其中: 旅游客船

8

 

 

 

-

-

2.客滚船

9

 

 

 

-

-

3.高速客船

10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交水运22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本表的统计范围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从事国内水路客货运输的船舶。
  二、指标解释
  1.货运船舶: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从事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的船舶。按照“普通货船和散装液体危险品船”分类进行统计,其中散装液体危险品船指液化气体船、化学品船和油船(含沥青船)。
  2.客运船舶: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从事国内水路旅客运输的船舶。按照“普通客船、客滚船和高速客船”分类进行统计,其中普通客船包括客渡船、旅游客船等,客滚船包括车客渡船、载货汽车滚装船等。
  3. 容积:特指报告期末液化气体船实际可装载液化气体的额定体积。
  三、净载重量、载客量、箱位量的概念及计算方法按照原交通部2002年颁布的《公路、水路、港口主要统计指标及计算方法规定》执行。
  四、逻辑关系
  1行(总计)=2行+6行
  2行(货运船舶)=3行+5行
  3行≥4行
  6行(客运船舶)=7行+9行+10行
  7行≥8行

  (三) 国内水路客运运力及运量统计表

表  号:交水运23表

制表机关: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71号

有效期至:2010年10月



  填报单位:                    200 年 半年

指标名称

序号

运力

运量

船舶数

(艘)

载客量

(万客位)

车位量

(车位)

客运量

(万人)

滚装车辆数

(万辆)

1

2

3

4

5

总计

1

 

 

 

 

 

一、省际运输合计

2

 

 

 

 

 

  其中:渤海湾

3

 

 

 

 

 

     舟山群岛

4

 

 

 

 

 

     琼州海峡

5

 

 

 

 

 

     长江干线

6

 

 

 

 

 

二、省内运输合计     

7

 

 

 

 

 

其中:长江干线

8

 

 

 

 

 

桂林漓江旅游航线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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