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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关于2002年、2003年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复函

国家统计局关于2002年、2003年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复函
(2004年3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
  现将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函告如下:
  2002年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2422元。
  2003年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4040元。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计算方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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