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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棉花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

  (四)加大对重点地区和企业的整治力度。各地要将本行政区域内多次发生严重棉花质量问题、存在区域性质量问题、因棉花质量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确定为重点地区。对重点地区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综合治理,重点整治,确保2008年度不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整治效果比上年度有较大提高。中国纤维检验局要对2007年度全国棉花公证检验数据统计分析,通报虚高等级、混等混级、异性纤维等质量问题突出的棉花加工企业名单,相关地区棉花质量监督机构要将其作为重点企业加大监管力度。

  二、认真做好棉花公证检验,继续提高工作质量和有效性

  各级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要继续认真学习、全面领会《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棉花国家标准和有关棉花公证检验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依法施检,严格执行公证检验工作程序和检验规程,确保公证检验结果客观、公正、及时,并依法承担责任。为保证公证检验工作质量,各承检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质量保障体系和单位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公证检验各环节、各岗位操作规范、各项规范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办法及工作质量考核奖惩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纤维检验局要进一步组织实施好棉花公证检验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继续做好公证检验监督抽验,加强现场检查力度,确保公证检验工作质量。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公证检验工作有效性,引导和帮助受检企业依据公证检验证书结算,进一步提高经营性棉花公证检验证书结算率。要继续加强对公证检验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客观反映我国棉花生产、流通、使用情况及质量状况,充分发挥公证检验在国家宏观调控、指导棉花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三、加大攻坚力度,加快推进棉花质检体制改革

  2008年度是棉花质检体制改革推行的第四年,也是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之年。质检部门在这项改革中承担了主要工作,发挥着核心作用。为力争在改革中取得更大突破,确保改革目标顺利实现,2008年度各地仪器化公证检验检验数量覆盖率要比2007年增长20%。各地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监督工作职能,加强与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政策协调,推动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要认真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新体制企业履行国家棉花质量法规的宣贯,落实好棉花加工企业更新改造规划,积极督促企业进行更新改造,规范新体制加工企业,继续提高新体制企业送检比重。要认真做好仪器化公证检验实验室建设,切实做好检验人员组织安排,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做好2008年度仪器化公证检验任务。改革进度较为缓慢的地区,要将推进棉花质检体制改革作为下阶段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分析进展缓慢的原因,学习借鉴经验,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改革推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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