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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医药行业统计制度》的通知(一)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为年报,由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填报。
  2、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县及县以上法人企业和活动单位。
  3、主要逻辑审核关系:1≥2+3,4=5+8,5≥6+7,8≥9。补充资料中,(1)≤5,(2)+(3)≤8。
  4、报送时间为次年3月15日前,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报或电子邮件或表式报。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财务状况

表  号:

E 303 表

制表机关:

国家统计局

文  号:

国统字(2008)119号

有效期至:

2009年6月



  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200 年               计量单位: 万元

指标名称

代码

企业数(个)

亏损企业数(个)

年 初

存 货

年末资产负债

流动资产小  计

 

固定资产原价

累计

折旧

 

存货

本年折旧

总  计

         

一、批发业

         

  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

         

二、零售业

         

 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

         

三、重点企业合计

(按重点企业分列)

         


  续表(一)

年末资产负债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

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国家资本

集体资本

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

港澳台资本

外商资本



  续表(二)

损益及分配

营业收入

合  计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利润

其他业务利润

经营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主营业务收入*

税金

差旅费

工会经费

利息支出



  续表(三)

损益及分配

工资福利及增值税

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人)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亏损企业亏损额*

应交所得税

劳动、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本年应付工资总额

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

本年应交增值税*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为年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工业促进局),发展改革委(计委),医药行业管理部门填报。
  2.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县及县以上法人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
  3.重点企业是指:年销售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零售贸易企业。
  4.本表中带“*”的11项指标由综合机关按重点企业分列(参见E303表补充表样)。
  5.报送时间为次年3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报或电子邮件或表式报。
E303表补充表样:

  重点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200 年                 计量单位: 万元

企业名称

资产

总计

负债

总计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经营

费用

管理

费用

财务

费用

利润

总额

亏损企业亏损额

应交增值税

  

重点企业合计(按重点企业分列)

              
           


  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业经营情况

表  号:

E 105-1 表

制表机关:

国家统计局

文  号:

国统字(2008)119号

有效期至:

2009年6月


  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200  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合计

直营店

加盟店

本期

上年

同期

本期

上年

同期

本期

上年

同期

1

2

3

4

5

6

一、门店总数

01

 

 

 

 

 

 

二、营业面积

平方米

02

 

 

 

 

 

 

三、从业人数

03

 

 

 

 

 

 

四、统一配送比重

%

04

 

 

 

 

 

 

其中:自有配送中心配送比重

%

05

 

 

 

 

 

 

非自有配送中心配送比重

%

06

 

 

 

 

 

 

五、销售总额(营业总收入)

千元

07

 

 

 

 

 

 

其中:零售额

千元

08

 

 

 

 

 

 

六、利润总额

千元

09

 

 

 

 

-

-

七、资产总计

千元

10

 

 

 

 

-

-

八、负债总计

千元

11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为年报,由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业总公司或总店或外资企业的中国总部填报,其中,加盟店不填报09、10、11。
  2、表内关系:04≥05+06;07≥08。
  3、连锁总店或核心店作为一个直营店统计,直营店+加盟店=合计。
  4、报送时间为次年3月15日前,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报或电子邮件或表式报。

  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业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

表  号:

E 105-2 表

制表机关:

国家统计局

文  号:

国统字(2008)119号

有效期至:

2009年6月


  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200 年                   计量单位: 个

地区

代码

合计

直营店

加盟店

配送中心

合计

自有

非自有

本年

上年

本年

上年

本年

上年

本年

上年

本年

上年

本年

上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全国合计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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