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蒋志培庭长在广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广东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要做大、做好、做强
(2004年5月27日)
同志们:
我受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建明同志的委托来参加这次会议,我来的时候曹院长让我代表他问候广东的知识产权法官,慰问大家,大家工作得很出色,你们辛苦了!
我来之前作了一点调查研究,把广东省十年的知识产权审判情况作了回顾。广东高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庭是1994年1月18日成立的,到现在已经十年多了。回顾这十年,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法官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同志相互配合,与知识产权的专家们相互交流,可以说这十年构建了广东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机制,这个机制基本建立起来,并且一批好法官不断地涌现出来。我们这次会议是总结十年来的成功经验,畅谈十年的执法体会,交流学术观点,探讨知识产权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些前沿问题,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合作。这是一次求真务实的会,一个开拓进取的会,也是一个全省知识产权法官团结友好、情谊交流的会,我代表曹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的全体同志预祝这次会议圆满成功!
我对广东省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主要有三点看法:
一是广东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全国占有重要的地位。广东是一个经济大省和强省,工业发达,科技也比较发达,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尤其是专利商标等工业产权的数量位居全国其他省、市的前列。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推动广东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执法的快速发展。十年来广东知识产权案件的增长速度是最快的,案件的数量在全国排前列。2003年受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024宗,是1987年的93倍,占全国知识产权案件总量的1/6。可见,仅仅就案件数量而言,广东的知识产权审判已经占有重要的位置。反过来说,广东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广东各级法院的知识产权法官能否公正地审理这些知识产权案件则直接影响到全国的知识产权案件的结案数量和质量。同时,广东处于沿海地区,与港澳毗邻,具有良好的地缘优势和外向型经济的传统,对外交流频繁,涉外、涉港澳台的一些重大影响案件层出不穷,知识产权当中的涉及市场经济的一些新问题也往往在广东最先出现,难度也不断增大。可以说,案件的难度、数量与知识产权法官配置的数量确实有不适应的地方,大家是在超负荷地工作,特别是案件多的一些中级法院。最高法院作出的一些司法解释和法律适用的征求意见、总结,也是来源于广东的很多地方,广东为最高法院提供了宝贵的素材和经验,最高法院多年来一直是高度关注广东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情况,我在上次广东高院知识产权法官的培训中也讲到这一点。最高法院在国内、国外的一些场合,都能听到广东知识产权审判的正面的(当然也有一些抱怨)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