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矿产资源储量为中型以上规模的矿业权评估按单个项目选择评估机构,小型规模的矿业权评估项目捆绑“打包”原则上不应超过两个项目。
十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应对进入本辖区从业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做出非针对具体评估项目需要的限制,不应设置增加评估机构工作成本的程序,选择评估机构不应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格式
国土资源部
二○○八年九月四日
附件
合同编号:(部或省简称)国土资矿评合字〔200 〕第××号
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签字时间:二O××年××月××日
签字地点: ( ×××. ××××)
鉴于:
1.×××××拟出让×××采(探)矿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该采(探)矿权进行价款评估。
2. ×××公司(事务所)具有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字[200×]×××号),并已于200 年 月 日经×××××以公开方式选择为承担×××采(探)矿权评估咨询的机构。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订立合同如下,以兹信守。
一、甲方和乙方:
1.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2.乙方:XXX公司(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二、约定事项
甲方要求乙方对×××采(探)矿权进行价款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书,并正式提交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