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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广东自主创新规划纲要的通知


  (五)优化区域自主创新格局。结合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广东中心城市、珠三角地区、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三个层次实行分类指导,推动区域自主创新协调发展。科技部、教育部和广东省共同支持广州和深圳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形成具有强大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功能的大都市创新体系;推动珠三角地区建设与现代产业体系相互融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大力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支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建立健全区域性科技创新与服务网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广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为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提供科技支撑。积极探索广东与其他省份在科技创新与产业化等方面的联合、互动及资源共享。

  三、进一步深化省部产学研合作

  (一)以省部产学研合作框架为基础推进广东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科技部、教育部和广东省联合推进自主创新综合试验,重点探索建立促进全社会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的新机制,探索建立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探索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探索建立多元化、社会化的自主创新投入新机制,探索建立科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导向机制等。

  (二)加快建设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在广东选择若干行业与全国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组建产学研创新联盟,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突破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推动产学研合作由“点对点”合作、松散合作、单项合作向系统合作、紧密合作、长期合作转变。进一步探索更高效的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方式。到2012年,全省组建100个左右的产学研创新联盟。

  (三)加快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在“两部一省”合作框架下,分期分批遴选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担当科技特派员,进驻广东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帮助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提升自主研发能力。

  (四)加强省部产学研结合创新平台和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全国重点建设高校、科研院所在广东建立和完善各类创新平台,重点扶持一批为产业发展服务的研究院(中心);在广东各类科技园区、科技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建设一批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四、深入推进粤港澳及国际科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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