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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子检验员证定期审查工作的通知


  十三、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对定期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狠抓落实,严格标准,注重成效,切忌流于形式。要加强管理,对隐瞒有关情况、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种子检验员证定期审查申请表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种子检验员证定期审查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证 号

类 别

发证日期

受聘检

验机构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申报

内容

检验知识更新

检验能力保持

申请人

声明

本人保证以上申报内容和所附证明文件情况属实。

申请人:

年  月  日

初审意见

□扦样 □室内检验 □田间检验类别符合要求,建议审查通过。

□扦样 □室内检验 □田间检验类别因          

达不到规定要求,建议本次审查不通过,可以在次年再次申请审查。

□扦样 □室内检验 □田间检验类别因          

达不到规定要求,建议本次审查不通过,注销资格。

                 负责人:       (初审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审查结论

经审查,决定:

□扦样 □室内检验 □田间检验类别审查通过,延续资格。

□扦样 □室内检验 □田间检验类别审查不通过,可以在次年

再次申请审查。

□扦样 □室内检验 □田间检验类别审查不通过,注销资格。

           

              负责人:       (审查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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