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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黄河水利委员会范县黄河河务局等5单位通过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验收的通报

水利部关于黄河水利委员会范县黄河河务局等5单位通过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验收的通报
(水建管[2008]355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黄河水利委员会,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水利厅的申报,依据《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水建管[2008]187号)规定,水利部委托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组织专家组于2008年8月28日至31日分别对黄河水利委员会范县黄河河务局、利津黄河河务局,江苏省太仓市堤闸管理处、浙江省宁波市白溪水库管理局、江西省南昌市南隔堤堤防工程管理处等5个水管单位进行了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验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经审查和公示,批准上述5个单位通过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验收,现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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