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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8〕1124号)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广东分公司开业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开业。

  二、经审查,田所满夫、大前裕志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田所满夫担任你公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大前裕志担任你公司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三、该分公司仅限于在广东省行政辖区内经营业务,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核准该分公司的办公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大厦5903B-05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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