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专项检查工作联系方式:
帮扶资金
联 系 人:全总保障工作部生活处 栾越
联系电话:010-68591818
电子邮件:bzbshc@acftu.org.cn
劳模补助资金
联 系 人:全总经济技术部劳模管理处 寇微莉
联系电话:010-68591407
电子邮件:kwl@acftu.org.cn
附件:1.困难职工帮扶资金检查内容
2.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资金检查内容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08年5月16日
附件1:
困难职工帮扶资金检查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468号)和《中央财政拨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总工办发[2006]34号)的规定,各级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帮扶资金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细则制定。是否根据财政部、全总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内容是否全面、要求是否具体、规定是否严格。
2.资金拨付。是否按规定要求按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给各帮扶中心,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滞留”等现象。
3.资金使用。专项资金是否全部按规定范围对规定人群实施帮扶救助,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列支出、冒领、挪用、占用、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等现象。
4.资金管理。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是否符合财务制度,做到规范有序,专户管理制度、资金预决算制度、实名制登记制度、财务监督制度是否科学、健全、有效,工会保障部、财务部和经审办等部门是否在资金管理监督方面发挥了作用。
5.资金上报。各帮扶中心上报的专项资金收支预、决算报表,配套资金预、决算报表及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是否符合全总统一制作的表格要求,做到了内容真实完整、数据准确无误、上报表格数据与备查表格数据一致。
附件2:
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资金检查内容
开展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资金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