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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16号--关于发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第3号修改单的公告


  1. 气瓶内外表面裂纹未消除或经打磨后剩余壁厚小于最小允许壁厚。

  2. 气瓶表面均匀腐蚀面积大于28c㎡(或长径为60mm)且剩余壁厚小于最小允许壁厚,或者单个存在点腐蚀且剩余壁厚小于最小允许壁厚的75%,或者存在线腐蚀且剩余壁厚小于最小允许壁厚。

  3. 气瓶表面存在机械损伤且剩余壁厚小于最小允许壁厚。

  4. 气瓶存在凹陷,凹陷最大深度与气瓶直径之比大于0.7%或者凹陷直径与气瓶直径之比大于20%。

  5. 气瓶存在鼓包。

  6. 气瓶遭受火焰损害,且未对材质进行重新评定的。

  7. 超声检测发现以下缺陷:

  (1)横波检测时存在回波幅度大于或者等于横波检测对比试块中人工缺陷回波的缺陷;

  (2)纵波检测时存在指示尺寸大于或者等于“四(二)3”中规定的缺陷。

  8. 瓶口内、外螺纹存在以下缺陷(情况):

  (1)瓶口内、外螺纹,螺纹存在裂纹或裂纹性缺陷,存在严重腐蚀或其他严重机械损伤;

  (2)对于锥形螺纹瓶口,有效螺纹长度小于规定的最小有效螺纹长度;

  (3)对于直螺纹瓶口,有效啮合螺纹数小于6个。

  9. 气瓶端塞存在以下缺陷(情况):

  (1)端塞螺纹存在裂纹或裂纹性缺陷,存在严重腐蚀,端塞变形或存在其他机械损伤;

  (2)对于锥形螺纹端塞,有效螺纹长度小于规定的最小有效螺纹长度;

  (3)对于直螺纹端塞,有效啮合螺纹数小于6个;

  (4)端塞与排污管焊缝存在裂纹或者裂纹性缺陷。

  10. 气瓶水压试验存在以下情况:

  (1)保压期间,瓶体出现渗漏、变形或压力回降现象(因试验装置或瓶口泄漏造成的压力回降除外);

  (2)容积残余变形率超过6%,并且最小剩余壁厚小于最小设计壁厚;

  (3)容积残余变形率超过10%。

  (三)管路、阀门发现存在以下缺陷,不允许继续使用:

  1. 金属管路存在扭曲、明显变形、裂纹、凹陷或者其他严重机械损伤;

  2. 软管未进行更换;

  3. 管路、排污装置堵塞;

  4. 阀门变形、锈蚀、泄漏,开闭不灵活;

  5. 管路系统整体水压试验不合格。

  (四)安全附件发现存在以下缺陷(情况),不允许继续使用:

  1. 压力表、测温仪表、安全阀未按期校验;

  2. 易熔塞有明显挤出、渗漏;

  3. 导静电装置安装错误、连接松动或者导静电带接地端的电阻超过10Ω、接地导体不正确。

  (五)气瓶固定装置(框架或捆绑带)发现存在以下缺陷,不允许继续使用:

  1. 气瓶两端与支撑板、支撑板与框架的连接松动,气瓶发生转动;

  2. 框架存在裂纹、凹陷、扭曲或者其他机械损伤;

  3. 框架与拖车底盘连接松动,紧固件损坏;

  4. 捆绑带有损伤、严重腐蚀,紧固连接螺栓损坏。

  (六)气瓶气密性试验和整车气密性试验发现泄漏的,不允许继续使用。

  (七)检验人员综合以上各项检验结果,给出综合检验结论,综合检验结论分为允许使用和不允许使用两种。综合结论为允许使用的,应该按照“一(三)2”的规定确定下次定期检验周期。

  1. 各项检验结果不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情况)或经修理或更换,确认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情况)已消除,综合检验结论为允许使用;

  2. 各项检验结果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情况)时,综合检验结论为不允许使用。

  五、附 则

  (一)长管托车中不允许使用的气瓶,长管拖车使用单位和检验机构应当书面通知使用登记机构,并且在气瓶瓶肩部位上打“报废”字样钢印,拆除与该气瓶连接的端塞、阀门、连接管路。

  (二)定期检验过程中,长管拖车的拆装和维修工作,应当由具有长管拖车制造或者改造、维修资格的单位进行。

  (三)年度检查报告的格式应当符合本专项要求附表4-1的规定,定期检验报告的格式应当符合本专项要求附表4-2的规定。

  附表4-1

  报告编号:

长管拖车年度检查报告

  使用单位:

  设备名称:

  单位内编号:

  使用证号:

  设备代码:

  检验日期:

  (印制检验机构名称)

  长管拖车年度检查结论报告

                                报告编号:

┌──────────┬────────────────────────────────┐
│   使用单位   │                                │
├──────────┼────────────────────────────────┤
│   单位地址   │                                │
├──────────┼──────────┬──────────┬──────────┤
│   管理人员   │          │   联系电话   │          │
├──────────┼──────────┼──────────┼──────────┤
│   单位代码   │          │   邮政编码   │          │
├──────────┼──────────┴──────────┴──────────┤
│   制造单位   │                                │
├──────────┼──────────┬──────────┬──────────┤
│   设备名称   │          │   设备代码   │          │
├──────────┼──────────┼──────────┼──────────┤
│   产品编号   │          │   出厂日期   │          │
├──────────┼──────────┼──────────┼──────────┤
│   使用证号   │          │   单位内编号   │          │
├─────┬────┴────┬─────┼─────┬────┴────┬─────┤
│ 气瓶外径 │        mm│ 气瓶长度 │    mm│   设计壁厚   │    mm│
├─────┼─────────┼─────┼─────┼─────────┼─────┤
│ 气瓶数量 │        只│ 单瓶容积 │     L│   总容积   │ 立方米  │
├─────┼─────────┼─────┼─────┼─────────┼─────┤
│公称工作压│        MPa│ 工作温度 │    ℃│   工作介质   │     │
│  力  │         │     │     │         │     │
├─────┴─────────┴─────┴─────┴─────────┴─────┤
│主要检查依据:                                    │
│                                           │
├───────────────────────────────────────────┤
│检查发现的缺陷位置、程度、性质及其处理意见(必要时附图或附页):           │
│                                           │
│                                           │
│                                           │
├─────┬───────────────┬─────┬───────────────┤
│ 检查结论 │□允许使用          │ 允许运行 │工作压力:          │
│     │               │  参数  │ MPa             │
│     │□不允许使用         │     │工作温度:       ℃  │
│     │               │     │充装介质:          │
│     │               │     │其他:            │
├─────┴───────────────┴─────┼───────────────┤
│下次年度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机构核准证号:        │
├───────────────────────────┤               │
│检 查:        日期:             │(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    │
├───────────────────────────┤               │
│审 批:        日期: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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