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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命题的难度及其他具体要求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相同。试题的表达方式及用词,要注意通用性,导语要清晰,以便考生按要求答题。各招生单位应对命题及制卷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命题、审题规章、程序,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保证命题质量,要认真审核与校对,不得有差错,对社会科学的考题内容应特别注意不出政治问题。

  外国语考试的试题样式要求与内地(祖国大陆)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外国语统一命题试题样式一致,实行题卷分离。考生只能在答题纸上作答,写在试题纸上或草稿纸上无效。

  2.各招生单位试题的格式要统一、规范,试题要打印(用60克以上白纸印刷),文字部分不得手写,图表数据务必清楚工整。必须保证试题的印刷质量。

  3.试题的封装及邮寄

  试题由招生单位用三层信封封装,通过机要邮寄。具体要求如下:

  小信封:每位考生的每科试题,分别装入小信封后密封,信封(格式见附1)写明报名点编号、考生姓名、招生单位名称、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中信封:套装同一考生的各科试题的小信封后密封,封面注明“机密”、“试题”字样,并写明招生单位名称、考生姓名、报考点编号。

  大信封:招生单位将本单位各考生的中信封及准考考生情况一览表一份装入同一个大信封。

  在北京报考点应试的考生的试题按前述邮编和地址寄往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试题接收人:于鹰宇。

  在广东、香港、澳门报考点应试的考生的试题按前述邮编和地址在2008年3月15日前寄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试题接收人:曹刚。香港、澳门报考点的试题将有专人送至。试题不得直接寄往香港、澳门报考点。

  各招生单位务必严格按上述要求及《2008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进程表》规定的时间及时将试题寄出。

  (四)初试

  初试时间为2008年4月12日、13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第三单元(13日)举行。

  初试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艺术类招生单位的考试由本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成绩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

  (五)复试

  复试的内容、方式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及报名点。复试的具体时间由招生单位在教育部规定的期限内安排。复试地点可在招生单位本部,也可在广州、深圳或对招生单位和考生均便利的地方,费用双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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