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湛江市商业银行以债转股形式增资扩股的批复
广东银监局:
你局《关于湛江市商业银行以债转股的形式增资扩股的请示》(粤银监报[2004]25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湛江市商业银行以债转股形式增资扩股。
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及《
关于加强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核准天同证券有限责有公司的股东资格,并同意其以债转股方式向湛江市商业银行参股600万股,占湛江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金总额的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