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调整委托业务核算方式的批复
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有公司:
《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委托业务核算方式的请示》(资托管字[2004]2号)、《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委托业务核算方式的请示”的补充说明》(资托管字[200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从2005年1月1日起将原有委托业务全部纳入固有业务帐套进行核算,如上述委托业务有规范为信托业务的,可逐笔转入信托业务帐套进行核算。你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于2005年12月31日前将上述委托业务清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