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雅安市城市信用社入股企业股东资格的批复
四川银监局:
你局《关于拟同意雅安市城市信用社入股企业股东资格的请示》(川银监发[2004]19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雅安恒鑫地产有限公司和成都侨台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入股雅安市城市信用社。
二、根据有关规定,不同意四川乐山苏沙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入股雅安市城市信用社。
三、你局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比照《
关于加强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核准由你局负责审核的拟入股股东的资格,督促拟入股企业及时完整真实地披露关联关系、承诺入股后,严格遵守《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并监督上述承诺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