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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开业的函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开业的函


丰田金融服务株式会社:
  你公司上报的《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开业申请的材料》收悉。
  根据《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3年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监发[2003]23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该公司中文名称为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Toyota Motor Finance(China)Company Limited。营业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1座818单元。
  二、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
  三、核准该公司以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尾崎英外(Hideto Ozaki)  董事长
  古泽赢平(Kahei Furusawa) 董事兼总裁
  Franois Radot  董事兼执行副总裁
  王师荣  副总裁
  Pollock Blair  财务总监
  该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备案制。
  四、批准该公司经营如下人民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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