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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从事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托管业务的函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从事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托管业务的函
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上海分行行长高峰、上海分行副行长吴佳青2004年9月14日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40号)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4号)的有关规定,兹批复如下:
批准你行上海分行按照有关规定从事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托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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