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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新家庭文化屋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现就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大力推进"新家庭文化屋"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大政府对社会文化建设的投入,以"新家庭文化屋"为载体,为广大村(居)民传播科技知识、宣传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意识,逐步改善社会文化环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 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新闻出版总署、人口计生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通过"新家庭文化屋"的建设,为群众提供多媒体综合文化产品的"新家庭文化屋"网络,把满足群众需求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送到群众手中,帮助广大群众学习知识、获取信息、开启智慧,活跃和丰富乡村和社区文化生活。采取国家重点资助建设、各省(区、市)自筹建设、企事业及社会援助建设等多种渠道相结合的方式,统筹规划,逐步推进。
  "十一五"期间,国家人口计生委将通过新农村新家庭计划项目、"三下乡"、扶贫等活动,在全国捐建1000个"新家庭文化屋";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可根据当地需求情况,参照国家标准自建;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可冠名援建。
  三、 建设标准
  (一)"新家庭文化屋"可建在计划生育服务站、人口学校、人口文化大院、乡(镇)和人口集中的村及其它便于群众出入阅览的公共场所,要充分利用农村和社区现有的各类公共设施,不搞重复建设,不增加基层负担,实现资源共享。
  (二)"新家庭文化屋"要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配置。文化屋内设置开放式书柜、阅览桌椅、电视机、DVD机等基本设施。室内布置整洁温馨、简朴高雅、适宜阅读,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增设电脑等设备。"新家庭文化屋"的建设标准基本样式见附件。
  (三)每个"新家庭文化屋"图书不少于300种、1000册,报纸期刊不少于5种,音像制品不少于50种。按群众实际需要选择,并及时反馈需求情况及意见建议。
  (四)国家人口计生委可为各省(区、市)捐建1个"新家庭文化屋"样板间,由各省(区、市)选择或推荐地点设立,供各地在自建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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