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7]295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申请》(资证董字〔2007〕007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章程>的补充说明》(资证董字〔2007〕009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修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如下:
(一)章程第一章第三条增加“2007年8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244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73.38万股,于2007年9月4日在上海交易所上市”。
(二)章程第一章第六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1,523.38万元”。
(三)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31,523.38万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31,523.38万股,无其他种类股。公司股票于2005年8月15日实现全流通”。